1、性質(zhì)定義不同;
2、償還不同;
以上是普通提款權與特別提款權之間的兩點(diǎn)重要區別。普通提款權是一種可向國際貨幣基金組織貸款的權利,屬于負債;而特別提款權是一種可以使用分配的資金的權利,屬于支出。普通提款權通常需要在三至五年后償還,而特別提款權則不需要。
什么是普通提款權和特別提款權

普通提款權屬于國家外匯儲蓄的種類(lèi)之一,也是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分配給各成員國的一種權利,可以向國際貨幣基金組織進(jìn)行貸款,而貸款數額的大小取決于各成員國加入國際貨幣基金組織是向其繳納的資金份額。
特別提款權,是由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發(fā)行的被世界各國所承認的一種用來(lái)結算的貨幣,也就是外匯,同樣被稱(chēng)作“紙黃金”,它的分配也是根據各成員國加入國際貨幣基金組織時(shí)向其繳納的資金份額決定的,屬于賬面資產(chǎn),也可作為國際儲備,是普通提款權的一種額外補充形式。